廣西出臺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
本報南寧6月11日訊(記者 周仕敏)廣西教育廳今天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實施辦法》,首次提出允許學生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之間雙向轉學。
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廣西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提高學籍管理水平、規范辦學行為。學生學籍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學校實施”的管理體制。對學生的入學、注冊;考勤、評價;升級、留級;休學、復學;轉學;退學、借讀;獎勵、處分;畢業、結業、肄業等都作出明確規定。
實施辦法對轉學作了新規定,允許學生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之間雙向轉學。高中學生可轉入廣西任意一所中職校,中職學生限轉入中考所在設區市的高中。轉學需經雙方學校及縣(市、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涉及廣西直屬中職校的需經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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